7月12日消息,海关总署近日在上海举办了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会,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海关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。
根据会议内容,上海、天津、广东、福建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将建立协作机制,在加强系统建设、人员培训、信息互通等多方面的合作上进行海关制度创新,实现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协同发展,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“试验田”作用。
目前,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已近三年,广东、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也满一年。以上海为首的4个自贸试验区两批共25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,在促进贸易便利、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得到了各方的肯定。
其中,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实施的“自动审放、重点复核”监管制度,使企业申报自动验放率达到70%以上,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较区外减少了41.3%和36.8%;福州、厦门海关简化ECFA项下原产地单证提交手续,节约企业约8%的通关成本;广州海关推进“粤港跨境货栈”项目建设,在香港机场、南沙保税港区间推行“两地一关锁”,实现入区货物自动快速核放;深圳海关实施出口已放行货物“先装船后改配”作业,平均每票货物可节约8小时左右的物流通关时间。
但海关创新制度中的弊端仍然存在。目前,各地自贸试验区海关的创新制度在数量上存在不均衡,创新制度层次及标准不统一,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海关互补对照的试验价值和改革成效。据海关总署透露,下一步海关改革的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,将自贸试验区改革和其他业务改革相结合,统筹协调推进制度创新,提升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的整体改革效能。
海关总署强调要继续发挥基层首创性,通过建立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机制,加强自贸试验区之间的协作联动,增强制度创新的协同性,形成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。
会议还讨论了《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基本规范》,明确海关制度创新的范畴和报备程序等,对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工作起到规范、引导和保障作用。海关还将通过建立科学评估体系,在体制、机制、政策三方面让改革创新更加法治化、国际化和便利化。(来源: 亿邦动力网)